山东新泰征地调查:农民正失去捍卫土地动力
| 发布时间:2007-12-25 9:44:49 |
【来源:山东房产】 |
在翟镇一条通往莲花山旅游区的公路旁,记者看到唯一一块“基本农田保护区”的石碑。但这块石碑伫立在路边30米宽的绿化带中,除了“新泰市基本农田保护区”几个大字外,再无任何内容。 在新泰市国土资源局,我们希望了解到新泰市基本农田的分布情况,结果被以有关人员不在家为由拒绝。 记者试图从山东省农业厅找到答案,但几位处长的回答令人惊讶:“我们没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图。最近几年的卫星图片检查结果我们也不知道。” 据介绍,基本农田保护由农业部门协助国土部门进行,两部门有明确的职责分工:基本农田的数量保护,由国土部门负责;基本农田的质量保护,提高基本农田的地力水平,由农业部门承担。 但目前的现状是,农业部门和国土部门两家没有协调,只有一个总的统计数据。以山东为例,基本农田总数8000万亩,占9600万亩耕地总面积的80%多。但这是统计数据,实际数据在国土部门,最近几年卫星图片检查结果农业部门也不知道。 据山东省农业厅有关人士介绍,2006年年底,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《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“承包地块、承包面积、承包合同、承包证书和基本农田‘五到户’”。目前山东省农业部门正在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工作,负责发证到户。但是,基本农田到户又是国土部门管。部门之间不能很好协调。该通知说,“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提供基本农田有关数据资料,配合农业部门做好基本农田登记入证工作”。对农业部门的这项工作,国土部门应该无条件协助。 这位官员说,国土部门征地时往往不与农业部门沟通。他说:“国家要求基本农田落实到户,但一些地方一些部门或一些人内心可能不希望到户,因为这样对自己是个约束。” 山东省政府规定,2007年10月起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证。文件要求将包括基本农田在内的完整信息载入权证,不符合要求的要追究责任,谁发谁负责。这项工作由山东省农业厅经管处具体承担。通过发证,明确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每个成员都有平等的权利承包土地。 这位官员认为,只有都明确了,才能纠正违法行为,确权到户。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到户了,就一劳永逸。真正公平了,就不告状了。 他建议:确权到户,国家以农业部门为主,由国土资源部门提供土地利用规划图,只要在规划图的基本农田范围内,农业部门就给农户发证。“但现状是,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图,连我们都拿不到。” 同时,他还建议:进一步加大征占土地的群众监督力度。农民提出异议的,地方政府都要认真对待,合理答复。加强农业部门替农民说话的职能,推动问题的受理和解决。农业主管部门应该替农民说话,促进国家法律政策落实到位。 “如此,基本农田保护就有底了。”他说。 免责声明: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,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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