证券界首例死刑案件重审杨彦明维持原判
据《北京晚报》报道,中国银河证券望京西园营业部原总经理杨彦明,自从两年半前被北京市一中院判处死刑后,就被称为“中国证券业界死刑第一人”。去年5月,北京市高院以“部分证据不足”“事实不清”为由将此案发回重审。记者18日获悉,北京市一中院17日再次以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,对杨彦明两罪并罚,判处死刑。 北京市一中院审理后认为,杨彦明于1998年6月至2003年8月间,利用职务便利,以为本单位运作资金的名义,多次指令时任营业部财务部经理、总经理助理的章蓉,从营业部的70余个资金账户内提款6536万余元,杨彦明将这些款项侵吞,案发后拒不交代赃款去向。 链接:广发证券原总裁受审 广发证券原总裁董正青因涉嫌内幕交易、泄露内幕信息,于18日上午在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受审,与董正青一同受审的还有其弟董德伟和大学同学赵书亚。此前有报道说,董正青承认利用职务之便,将广发证券借壳延边公路的消息提前告知其弟董德伟,董德伟即投入数千万资金购入延边公路股票,并因此获利甚巨。免责声明: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,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。